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工作人员不超过 40 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 60 人。

实有35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人。

实有2

5.工作部门不超过 6 个。

实有5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千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 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 () 团组织推荐,经学院 () 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 选举产生。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

召开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 组织选举产生。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7.明确 1 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4

4个二级学院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4


3.工作人员不超过 30人。

4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3人。

4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千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4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4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 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 代表大会 (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 或全体学生(研究生) 大会选举产生。

4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 大会。

4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4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4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4


13.明确 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4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商学院


二、《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在学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成长为宗旨的学生团体,是学校党政部门联系、团结、服务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取得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合理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四)所有会员一律平等,在遇到困难、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被侵权时,有权请求本会提供正当的权益保障和服务。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33;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八条 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会员,学生会可建议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九条 对违反纪律和犯有一般错误的会员,应协助有关部门和老师进行耐心的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对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会员,可建议学校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汇报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学代会的学生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任期一年。在特殊情况下可推迟或提前召开。

第十二条 学代会代表人数一般不低于本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代表选举以各分院学生组织为单位,代表的构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兼顾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要有各级学生干部、各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代表,也要有普通学生的代表,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干部不低于60%。

第十三条 在召开学代会之前,应成立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会委员组成,负责筹备学代会的各项工作。学代会的代表名额有学代会筹委会决定。学代会的召开须经学校党委、合肥市学联批准。学代会的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合肥市学联备案。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市学联及学校领导对学生会工作指示;

(二)听取并审议学校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学校新一届学生会委员;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有关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明确今后一年工作方向和指导思想。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六条 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四)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章 学生会组织构架

第十七条 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实行学生会主席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设置人员为不超过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为5个(办公室、宣传部、纪检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至3人。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

 

第五章 分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九条 分院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分院团总支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分院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分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分院学生会提前一个月提请同级党组织、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分院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分院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分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分院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二条 分院学生会选举不超过3名主席团成员主持日常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各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三条 分院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同级党组织、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分院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同级党组织、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备案。

第二十四条 分院学生会每月需以集中会议的形式,即校院联络会议,向本会报告工作,并及时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本会的考核。明确建立学生会组织“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校级学生会组织对分院学生会工作组织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二十五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分院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为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书记兼班长、班级应设立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等。班委会应该团结全部同学,保证校学生会、分院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第六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三、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结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人

1、负责统筹学生会的总体工作,并贯彻学校的各项工作要求;

2、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利益;

3、布置各部门工作并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负责学生会内部组织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对学生会的内部制度和人员进行及时合理的调整;

5、集体统筹学生会的总体工作,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带领学生会全体成员团结、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

2

办公室部

6人

1、负责协助主席部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学生会文件归档、全校德育考核工作和干部日常考勤等;

3、详细做好每次院学生会例会的记录;

4、做好每学期及学年学生会的计划和总结工作;

5、促进做好主席部与其他部门、主席团与各系学生分会的沟通交流工作;

6、对学生会经费的账目进行管理。

3

宣传部

6人

1、负责各场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条幅、黑板报等;

2、负责学生会的网络宣传工作,包括贴吧、微博、微信、qq等;

3、配合学院新媒体中心的组建。

4

纪检部

6人

1、负责安排各系部、班级的校园卫生区域、卫生打扫、检查和评比工作;

2、负责协助学校安排各项迎检卫生工作;

3、负责开展各种卫生宣传及促进交流活动,检查督促各系学生会,年级分会的卫生部工作。

5

文体部

6人

1、负责提高同学的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内良好的学习氛围,举办各级各类学习交流活动;

2、及时向学校教务部门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对查堂工作的监督,教学信息的反馈等,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3、负责协调各系学习部的工作,安排全校学生晚自习;

4、负责与继续教育部联系,协助其开展好职业技能考证的相关工作。

6

实践部

6人

1、负责加强与其他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2、负责争取企事业单位对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的赞助(物质或资金等);

3、负责协调、安排各系外联工作。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政治面貌院系年级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要填写)
是否存在专业课不及格情况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何天禹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2/39主席团成员
2江义鑫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7/61主席团成员
3阮景贤共青团员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23级3/48主席团成员
4王海鑫共青团员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23级1/48主席团成员
5齐浩然共青团员教育科学学院23级12/49主席团成员
6马雨晴共青团员教育科学学院23级12/60学生会办公室部长
7杨楠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2/21学生会办公室副部长
8周欣悦共青团员教育科学学院23级15/56学生会办公室成员
9苏东旭共青团员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23级3/48学生会办公室成员
10曹淼淼共青团员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23级14/53学生会办公室成员
11李美琪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20/61学生会办公室成员
12涂艺伟共青团员教育科学学院23级6/56学生会宣传部部长
13陈安琪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7/21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
14王子豪共青团员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23级18/52学生会宣传部成员
15杨笑笑共青团员教育科学学院23级13/60学生会宣传部成员
16李梦茹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13/40学生会宣传部成员
17王靓婷共青团员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23级3/40学生会宣传部成员
18方孝琴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3/62学生会文体部部长
19江敬宇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12/61学生会文体部副部长
20曹王胜共青团员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23级5/24学生会文体部成员
21程钧昊共青团员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23级4/54学生会文体部成员
22郭耀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19/61学生会文体部成员
23鲍雅凤共青团员教育科学学院23级6/57学生会文体部成员
24刘淑吉共青团员教育科学学院23级13/49学生会纪检部部长
25李宗宇共青团员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23级10/56学生会纪检部副部长
26薛晴共青团员教育科学学院23级3/59学生会纪检部成员
27余红乐共青团员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23级3/42学生会纪检部成员
28何梓燕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16/50学生会纪检部成员
29庞克悦共青团员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23级20/60学生会纪检部成员
30陈康共青团员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23级20/60学生会社会实践部部长
31黄文席共青团员教育科学学院23级3/55学生会社会实践部副部长
32辛倩共青团员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23级15/45学生会社会实践部成员
33宋紫怡共青团员商学院23级12/36学生会社会实践部成员
34耿宇涵共青团员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23级15/48学生会社会实践部成员
35张雅婷共青团员教育科学学院23级3/56学生会社会实践部成员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由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经学院党委、市学联同意,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由13人组成,按委员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的规定,设委员候选人16名,差额3名;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按委员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20%的规定,设委员候选人6名,差额1名。

(四)、学生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生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经院党委、市学联审核同意,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审议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五)、应到会的正式代表有五分之五以上出席大会,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本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选票上的学生委员会候选人数为16人,应选人数为13人,等于或少于13人的为有效票,多于13人的为废票。选票上的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数为6人,应选人数为5人,等于或少于5人的为有效票,多于5人的为废票。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划“△”。如另选他人,请将另选人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不划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当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数高低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 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 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由大会主席团确定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 也可以由大会主席团决定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八)、填写选票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九)、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由主席团确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

(十)、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加锁。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计票完毕后,监票人当众将选票加封,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交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分别向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数5712人,按照2.09%的比例,拟设学生代表正式代表100人。

(二)、选举单位

1、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3、教育科学学院

4、商学院

(三)、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主要按照二级学院班级数量及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序号

选举单位

学生数

班级数

学代表

1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

1707

36

31

2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727

18

18

3

教育科学学院

2234

33

27

4

商学院

1044

32

24

备注:21毕业班未统计。

(四)、构成意向

学代会的代表,由各二级学院的青年学生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构成。代表名额的分配既依据青年分布情况,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体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学生干部,也要有学业研修、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传承等方面典型的代表,并要有适当比例的学生社团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其中,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


(五)、产生办法

学代会代表候选人以各二级学院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构成及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同级党组织和学院学生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七、校级组织学生选举结果

 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经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海鑫;齐浩然(女);江义鑫;阮景贤;何天禹5名同学组成的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其中江义鑫同学为第五届学生会执行主席。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由毕超群等13名同学组成的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如下):毕超群;丁宇乐;王心怡(女);王运江;王海鑫;江义鑫;阮景贤;李晨(女);陈文志;姜芹(女);耿发宇;陶娜娜(女);董欣然


八、校级学生组织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院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制度。

第二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第四条 学院学生会干部评议会由学生代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共同组成评议委员会,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评议会由学生代表、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五条 各级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六条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第七条 全体学生干部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

第八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九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九、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李志鑫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李佳欢